近日從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為深入推進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強化“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責任意識,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正在醞釀制定推進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實施辦法,并擬于明年在全國推行。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建立“監測、評估、考核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是貫徹落實人才發展規劃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的有力抓手。
近年來,部分省市積極探索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促進了黨管人才工作的落實。如山東、浙江、江蘇、江西、成都、南通、宜昌、撫順、南昌等省市均有一些各具特色的做法,在發揮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指揮棒”作用方面邁出了較大步伐。但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對于如何科學合理地設置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指標體系、增強考核方式的可操作性、加大社會評價的比重以及與科學發展綜合考核相銜接等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據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正在醞釀制定的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實施辦法,將進一步明確考核的范圍和對象,考核指標體系力求做到簡便易行、突出重點,并注意考核成本,運用好考核結果。(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