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近日頒布《關于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工作具體事項的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市民,今起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門戶網www.fjrs.gov.cn或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網www.fjjghq.gov.cn下載申請表。
據悉,“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簡稱“人才限價房”)項目是我省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集聚工作的配套舉措。項目選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鎮象峰村,用地105畝。
申請條件為,在福州市五城區范圍內,本人和配偶沒有私有住房,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購買限價房申請:一是國家“千人計劃”人選、我省引進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海西創業英才,予以優先保證;二是在企事業單位工作,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高級技師資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來從海外、省外引進的人才優先考慮;三是機關和參公單位中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見習記者 藍天彬)